月亮溺水(不补档)

那只可悲的猴子,终其一生都想捞起溺水的月亮。

遇人不淑(吉乐/RPS/HE)

Chapter.7
海子说,来到这个世上,你要看看太阳,和你的心上人,一起走在街上。
卢鑫很久没谈恋爱了,工作忙,挣得少,又没时间又没精力,根本生不出谈恋爱的念头。
不过二十几岁的年轻人,喜欢上谁是很容易又很正常的事情,如果条件允许的话。
同事,熟悉,条件相当,年纪相仿,脸白腿长会照顾人。
这不就是年轻男孩儿的理想型么?
卢鑫身边符合这个条件的,就是张玉浩没跑了。
发现自己喜欢张玉浩的时候,卢鑫被自己吓懵了。
喜欢一个人的时候,是会害怕的。
如果现在他是六岁,可以给张玉浩一根棒棒糖。如果他是十六岁,可以每天陪张玉浩一起去食堂。如果他是三十六岁,可以保证能给张玉浩生活保障。
可是他现在是二十六岁,敏感骄傲又一无所有的二十六岁。
喜欢一个人从来没有什么错,不管是街头的流浪汉还是桥下的卖花女。
喜欢一个人,从来没有错。
卢鑫喜欢张玉浩,也没有错。
他害怕是怕自己没有能力,怕张玉浩不喜欢自己,怕年轻人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都会怕的东西。
但他从不觉得自己哪里有错,所以他不怕别人看不起他,也不怕被当成怪人。
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张玉浩的呢?可能是他不让自己抽烟的时候,可能是看他一丝不苟地写毛笔字的时候,可能是听他曲折婉转地唱京剧的时候,可能是他在打针的时候陪在自己身边给自己捂手的时候。
也可能是初见时,笑着问他名字的时候。
是人都会喜欢上张玉浩的笑容,即使只是夸一句小哥笑得很好看。张玉浩也是唯一一个会带他打针,扔他的烟,给他做饭,陪他吃饭的人。
除了他妈妈,再没有人能对卢鑫这么好了,没有了。
所以说,年轻人喜欢上一个人,是一件很容易的事,有时候甚至不需要理由。
可能就是一抬眼,看见他笑了一下,然后告诉他自己的名字。
害怕也是正常的,就像飞蛾围绕着篝火一圈又一圈地绕的时候,也会害怕。
它知道自己扑上去会死的。
但是卢鑫没有那么害怕。他现在一无所有,没什么好输的。
更何况,那是张玉浩所在的位置,所以他没有犹豫的理由。
喜欢就是喜欢,一往无前的喜欢。
他是拿自己这些年积攒的,最纯粹最勇敢最锐不可挡最无所畏惧的一腔热血去喜欢他的。像是看着一个小太阳,一直在发光发热,让他忍不住想靠近,喜欢的有点小心翼翼,走近了怕把他吓跑,呆在原地又怕他转身离开,像没有恋爱经历的毛头小伙子,笨拙地不知道怎么保持一个合适的距离。卢鑫不体贴不温柔,还是凭着一腔孤勇一步步地前进。他不怕受伤不怕流血不怕难过不怕委屈,唯一害怕的只有他不喜欢自己而已。
这是上天独独赐给少年人的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权利。
卢鑫喜欢张玉浩,仅此而已。
——TBC——

非常短小的一章,算是意识流吧。很多同好的文一开始就是两个人中的某个人暗恋另一个,我从两个人互相对对方没有特殊感情开始写,我还是有压力的。感情的东西涉及的多就容易OOC,尤其看到一些文,感情发展地太快,而且我这一整章几乎都是心理活动。不过我是尽量凭借我自己的经历来写符合实际情况的卢小花的心理,回忆了一下当年我倒追男票时候的事儿。我和男票当时就是双向暗恋,恋爱中的女孩子都不要脸,我就先朝他走了一步,算是倒追吧。我觉得卢鑫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就是这样的人,喜欢上谁的时候是会奋不顾身的一往无前的英勇。
以上谨代表个人观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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